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最少拟罚三万元。
昨日,《西安市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在9月7日前,将您的观点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反映。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法规处;电子邮箱:xafzbfgc@163.com;传真:029-86788348。
7种情形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西安市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将建立旅游行业失信惩戒制度和旅游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征求意见稿指出,市、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旅游行业失信惩戒制度和旅游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并定期公布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在旅游经营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7种情形可纳入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属于旅游经营者主要责任的;因侵权、违约行为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全部或者主要民事责任,或者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在执业过程中,因扰乱公共交通秩序、损坏公共设施、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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