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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起西安15家医院血费可以直接报销(2)

2018-04-17 09:28  陕西传媒网-三秦都市报

血费直报需要这些手续

血费是指患者临床用血时向医疗机构交纳的用于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根据《西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的规定,在西安市无偿献血的献血者及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后,可以报销用血费用,无偿献血者本人用血的,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无偿献血证》和医疗单位出具的用血单据报销用血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的,还须提供其与无偿献血者关系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

所有医院血费将直接报销

西安市卫计委高度重视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报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要求为无偿献血者提供优质服务,也是西安市卫计委今年具体的惠民举措。3月,西安市中心血站完成了各医院与血站联网、软硬件安装调试、相关专职人员的培训等工作。15家医院设立专门血费报销审核窗口,安排专职人员办理。为下一步所有市属医院、省级医院、部级医院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报销工作做好了准备。

献血公民临床用血享受优惠

《西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相关规定:已在本市无偿献血的公民,其临床用血享受下列优惠:(一)献血之日起三个月后至五年内,可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临床用血;(二)献血之日起三个月内和五年后,可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三)累计献血量1000毫升以上者,终身免费享用无限量临床用血。

已在本市无偿献血的公民,其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享受下列优惠:(一)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可免费享用其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二)累计献血量1000毫升以上者,终身免费享用其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用血后从本人献血总量中核减。

记者 张毅伟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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