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审理查明:2016年3月份以来,被告人李军良多次从被告人吴荣军处以每克33元至35元不等的价格购买毒品冰毒,并运输至西安。除自己吸食外,还将毒品以每克110元至130元不等的价格贩卖给被告人吴晓卫、惠北印和吸毒人员刘某。吴晓卫从2016年4月份至案发,共计向李军良汇出47万余元购买毒品。所购毒品除自己吸食外,还以每克150元至17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其他吸毒人员,牟取非法利益。被告人杨淑会明知李军良贩卖毒品,还为其提供收取毒资的银行卡,筹措毒资,并帮助李军良为他人运送毒品。
2016年10月1日,李军良再次前往广东寻找吴荣军购买毒品,以50.55万元的价格买到冰毒20公斤,用20个白色塑料袋包装,藏匿于车辆的后备厢及备胎处,不料回到周至县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惠北印、吴晓卫等人也相继落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荣军、李军良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巨大,仅查获的毒品数量就达20公斤,吴荣军还系毒品再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吴晓卫贩卖毒品数量大,且拒不供认罪行。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吴荣军死刑;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李军良死刑;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吴晓卫死刑,缓期两年执行。3名被告人同时被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淑会、惠北印有期徒刑15年、9年,并处罚金。
同时宣判的另外两起毒品案中,被告人卫某从四川成都一毒贩处购买150余克海洛因,乘坐大巴车运至西安,被判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齐某从河南省周口市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运至西安,在西八里新村村口被抓获,查出毒品993.49克,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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