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评论
疫苗监管需更严格更完善的抽检制度
杨鹏
除了山东、重庆和河北之外,其他多个地方公开否认使用过问题疫苗,这其实并不让人感到意外。
因为,去年11月,原国家食药监总局接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报告称,在药品抽样检验中,两批次逾65万支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这65万支疫苗明确流入到山东、重庆和河北三地。
我们要问的是,问题疫苗企业对该批次问题疫苗流向有没有对外撒谎?这65万支疫苗一共用了多少?又有多少召回了?谁来为孩子的健康负责?
“影响免疫效果而对人体安全性没有影响”,这是我们经常听到的相关部门谈到问题疫苗危害性时最为宽心的一句话——注射疫苗毫无意义,但对孩子身体不构成伤害,这让人不知该庆幸还是该悲哀,但可以肯定,疫苗生产企业躲在背后数钱数到了手软。毫无疑问,只要不出人命,罚点款算什么,分分钟就能赚回来,疫苗生产企业最喜欢的莫过于这样的监管环境吧?
但是,层层监管之下,疫苗这种人命关天的行业本不该如此。人命关天的行业,就应该是零容忍!没有零容忍,人命关天岂能有真正的保障?
据报道,疫苗质量检验上,虽与国际接轨,但抽检标准相对宽松。也就是说,从生产、流通和使用三个环节抽取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三次抽检只要有一次通过,即视为合格,但国际上往往三次抽检必须全部通过才行。发现不合格疫苗,我国仅要求处理同批次疫苗,“但国际上在问题疫苗原因未明的前提下,则会对发现问题疫苗的前后3—5个批次停止销售和使用,并进行复检”。
其实,老百姓不知有多么希望国产疫苗百分之百合格,但不合格疫苗的新闻让人有些防不胜防。如果说三聚氰胺事件推动了食品质量免检制度的废止,那么,当问题疫苗一再爆出,唯有建立更严格、更完善的抽检制度,辅之以更严厉、更高昂的处罚,才不会让问题疫苗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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