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 建议每年进行一定数量改造
省政协委员、陕西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海军更加关注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他表示,目前,大部分老旧小区都是以单位自管、业主轮流收缴水电费等方式运转,有的老旧小区长期处于无物业状态。
与此同时,老旧小区的住宅楼大部分年久失修,出现设备设施陈旧、给排水管道老化、屋面漏水等问题,维修费用大,这部分房子大多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没有缴纳维修资金,住户集资维修困难重重。“据调查,在比较突出的物业纠纷矛盾中,近70%源于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这也是老旧小区管理难度大的深层次原因。”
对此,高海军建议,能否综合运用市场手段和各项优惠政策相结合的工作措施,按照居民自筹,企业或单位资助,财政按一定比例投入等筹资办法,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对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也应实行优惠政策,通过财政补助,政府以奖代补、税收返还等优惠措施,调动物业企业接管老旧小区的积极性。
相关主管部门应建立规划执法、建设质量、综合执法等单位联席会议制度,重点解决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社区服务配套用房、小区预留空间和附属配套设施、房屋建设质量等问题。探索建立社区先期代理业主委员会施行物业管理职责的办法,推进老旧小区依法实施物业管理,打破开发商指定企业包揽小区物业管理的违规常态,提前介入、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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