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西安市政府公布西安市机构改革后部分市政府工作部门的“三定”方案,有的部门减少了副局长职数。
■市政府办公厅:1名秘书长 6名副秘书长
根据方案,西安市政府办公厅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将市监察局承担的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厅,增加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加强市政府有关政策、文件的审核把关、辅助决策以及督促落实职责。
改革后,办公厅设15个处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市接待办、市应急办、市电子政务办。机关行政编制75名,其中秘书长(厅主任)1名,副秘书长(厅副主任)6名;处级领导职数2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市政府督查室行政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2名,督查专员2名。
西安市接待办公室行政编制18名,其中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2名;处级领导职数5名。
西安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行政编制12名,其中主任1名(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副主任2名(其中副局级1名,处级1名);处级领导职数4名。西安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行政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2名。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取消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职责
取消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职责,下放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职责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职责下放区县政府。
改革后,该局设9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4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1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截至昨日,官网显示该局有局长1名,副局长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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