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加强土地用途管制
下放职责方面主要包括将土地储备征收、拆迁、整理职责下放城区国土部门等。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职责;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责。
改革后,该局设11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5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副局级);处级领导职数1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截至昨日,官网显示该局有局长1名,副局长2名。
■西安市民政局:加强拟订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
取消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和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审批职责;将异地商会登记审批职责下放区县政府。加强拟订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
改革后,该局设13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6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2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截至昨日,官网显示该局有局长1名,副局长4名。
■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取消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
将户外广告管理职责划入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取消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职责;取消市政工程建材准入备案职责;取消非开挖施工企业备案职责等。
改革后,该局设11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6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副局级);处级领导职数2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截至昨日,该局官网显示该局有局长1名,副局长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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