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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残疾人不能免费挂号了?院方:未收到相关政策

2017-05-04 09:08  华商报

宋女士打进华商报新闻热线称,从4月1日起,她儿子再也享受不到残疾人免费挂号这项优惠政策了。

患者:4月1日起看病得先交9.5元

宋女士说,她儿子患有精神分裂症,定期要去陕西省康复医院看病。可从4月1日起,她带娃去看病时却被收取了9.5元。“4月我在该医院共看病3次,2次都是挂号时收取9.5元,1次晚间挂急诊收取11.5元。而此前,我拿着儿子的1级残疾证都是免费挂号、看病。”

63岁的宋女士是单身母亲,多年来一直独自抚育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儿子,儿子30岁。但她记不清从何时起,拿着儿子的1级残疾证就可在该医院免费挂号。“可从4月1日起,就没有这项政策了。我儿子病情特殊,需长期、定期看病,算下来会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呢。”宋女士说。

3日下午2时许,记者陪同宋女士前往该院。宋女士拿着儿子的残疾证在1号窗口挂号,她询问工作人员能否免费。工作人员回答说:“从4月1日起就不行了。”收费票据上写着“诊疗费9.5元”。

记者看到,在大厅处立着一张通知板,上面公布着新门诊诊查费用,其中提到“参保人员门诊就诊诊查费用中,新增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个人只需支付个人承担的部分。比如,副主任医师诊查费最高限价为9.5元,医保补助4.5元,个人自付5元。对此,宋女士则略有些惊讶,称之前没留意过板上的内容。“这个月,我都是全额自费挂号。回家算了笔账,觉得对于我这样的家庭将是不小的负担。”宋女士说,“但即便能报销,每次还是要自费5元,此前都是免费。”

院方:暂未收到相关政策

据了解,4月1日起,《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正式实施,其中其3部分“改革方案”的第2款第5条写到,“合并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挂号费并入诊查费。”另外,西安市残联2000年发布的《西安市扶助残疾人若干规定》第6条提到,“市和区县各医院、各职工医院应在门诊设立向导医生和护士,主动协助引导残疾人就诊,免收挂号费。”

该院的一名工作人员说:“此前挂号费5元,是统称,实际包含7角的挂号费和4.3元的诊疗费。并按照相关政策,给予残疾人免费挂号的优惠。但4月1日起,按照新政策挂号费并入诊查费,我们按照新政策标准收费,尚未收到上级关于残疾人诊查费的相关减免政策。但如果宋女士确实有困难,可向院方申请,我们会酌情为其减免相关费用。”

记者从西安市物价部门了解到,副主任医生诊查费9.5元符合相关规定。但对于残疾人的减免优惠政策,该工作人员回复称不属于其管辖范围。

记者拨打12320卫生热线进行咨询,接线员称,需咨询卫计委后再做回复。记者付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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