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
15.油槐街道卫生院副院长、油槐街道联合党支部书记樊纪清,2015年4月,为其女操办出阁宴,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金17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6.秦陵街道砖房村房北组原组长房小兵,2013年,私自将集体土地承包给他人,并将承包费用25万元用于村务开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7.相桥街道姚家村姚家组组长姚永强,2013年7月,违规向村民收取庄基费60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8.代王街道北李村李沟组组长李老虎,2014年8月,私自收取村民划拨庄基手续费10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9.区人民医院胃镜室副主任、渭北分院院长郭兰新,2016年1月至2017年2月,违规为自己发放值班费1.615万元,郭兰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任留街道东口村五组组长刘平平,在2014年违规占用村集体4亩土地谋利,同时还存在未建立组账务、坐收坐支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1.栎阳街道胡张村党员李彦谊,2012年至2017年2月,隐瞒事实,骗取双女户家庭奖励扶助补贴共计72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胡张村计生专干程巧玲因审核把关不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斜口街道军王村党支部书记周建民,2016年2月,私自将该村集体饮水机井承包给其亲戚,且未收取承包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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