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批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后西安将如何应对?2月11日,刚刚获批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第四天,西安市发布了《西安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黄金十条》。
据悉,“黄金十条”汇集了2016年以来西安市出台的各类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精华内容,政策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体现了“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特点。观察人士认为,“黄金十条”对全面服务西安“追赶超越”“补齐十大短板”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对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建设亚欧合作交流的国际化大都市具有助力作用(以下为其中部分内容)。
一、高新技术产业优惠政策
对试点科研院所、高校和试点企业牵头获得国家资金支持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和国家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从市级科技计划中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配套支持。对于新引进、新设立的军工总部基础设施建设大项目,按照投资额的10%的比例给予配套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设立1000亿元西安科技产业发展基金。对获得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
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先进制造业优惠政策
实施差别化土地政策,通过推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解决企业用地难题。
对每户新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级财政奖励30万元,区、县财政可视财力再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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