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金融产业奖励政策
对企业通过境内证券市场开展再融资的,按其融资额的0.2%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对在境内证券市场拟首发上市企业按照上市进度分阶段给予奖励,主板和中小板不超过280万元,创业板不超过180万元。
对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企业,分阶段给予奖励50万元;对成功推荐企业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主办券商,给予每家10万元费用补贴。
对在西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并按照融资的一定比例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对省外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及外资银行在西安设立的一级分行,补助300万元;对在西安设立的省外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一级分公司,补助100万元。
八、创业优惠政策
对新认定的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和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列入市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
对新成立的专业化众创空间,根据投资规模、产业特色、企业集群数量、区域就业人数等情况,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不低于2000万元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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