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称提交过退费申请
8月21日下午,该小区物业客服一位负责人说,自己是3月份供暖结束后才来的,但听说过这户要维修,也见过维修单,并且提交过用户的退费申请,但具体处理到哪一步并不清楚,他表示了解后再回复记者,但截至昨晚发稿,并未接到回复。
西安市热力总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退费程序,热力公司会在供暖结束后一个月与物业结算清楚费用,由物业公司向出现问题的用户核减退费。有关供暖收费、退费热力公司严格按照政府规定执行,但物业公司是否向业主退费热力公司无权监督,只能是在业主反映后与物业沟通了解。
等驾坡街办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街办有专人负责辖区居民有关物业的投诉,一般问题和物业沟通协调,对于严重的问题会向西安市房管局主管物业的部门反映,由其进行执法监管。
律师建议让反映集中物业上黑名单
今年3月,华商报曾持续关注了西安15个小区的供暖退费问题,多数小区业主也没有等来退费。
“有些物业是能不退就不退,各种借口耍赖、拖延,大部分业主都耗不起,最终就不了了之了。”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韩朝泽律师说,遇到这种问题,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退费,因为案情简单,只要证据确凿必定能赢。
韩朝泽律师认为,对于供暖不退费等反映集中的小区物业,应该上“黑名单”,采取加强监督、降级、处罚等方式,让小区物业“怕”居民投诉,自觉规范服务行为。
据了解,新的《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2018年7月1日起施行,供热企业应保证用户卧室室温不低于18℃。目前供热实际过程中,居民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就是供热温度不达标。对此,条例明确了室温标准以及未达到标准时供热企业应按不同情况核退热费,以便维护供热用热双方合法权益。并规定“供热企业应于每年集中供热期结束后至6月30日前通知用户并办理退费”。
记者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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