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4
免费赠品当诱饵
进美容院后被索“清洗费”
除了“微整形”的投诉较多外,还有不少市民反映,一些美容机构用免费领赠品的方式让消费者进店,然后在后期的治疗中不断提高消费费用,引起消费者的不满。
市民张先生向华商报新闻热线投诉,称自己在经过鱼斗路时,一家美容院的人发传单表示可以免费领取礼品,结果进店做皮肤测试时,对方给脸上抹了一层东西,顿时感觉皮肤很疼,后来对方表示必须用他们的产品才能将脸上的东西洗掉,而且这一治疗的药品并不便宜。无奈之下,张先生花了2180元买了一些产品才得以脱身。
“这明显就是消费欺诈,太让人生气了。”张先生将自己的遭遇反映给了雁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几天后,美容院方联系他退还了2100元,表示多收的80元是刷卡手续费。“最后美容院还特意叮咛,让我给卫计局的人说问题已经解决了,还有下次再有人给我发卡片就不要再进来了。”
9月13日,记者来到张先生所反映的美容院,看到美容院外的道路上,几名男子站在路口,只要有人经过便会上前询问,同时把一张卡片塞给对方,当对方表示不感兴趣时又把卡片要回来。在记者停留的半个小时里,有3名市民被引导带进美容院。该美容院窗户上贴的宣传广告上印着:“专业护肤祛斑祛痘抗过敏修复祛红血丝”。店里面还摆放了一些化妆品。
记者在网上查阅发现,类似张先生遭遇的事件屡有发生,有美容院给客人抹辣椒膏致红肿再逼迫高消费,警方调查后有人获刑。近日,一位自称曾在此类美容院工作过的业内人士打进华商报新闻热线称,他们在发卡时,会专门发给那些看起来比较老实或者操外地口音的人,当这些顾客躺下开始洗脸做排毒时,便趁机把减肥辣椒膏抹上,并称这是补充胶原蛋白的,实际上该减肥辣椒膏成本并不高,却收顾客至少上千元,多的甚至要8000多元。
律师:对商家的“免费”最好避而远之
陕西一叶律师事务所徐睿国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所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情权,以及与生产经营者进行公平交易的公平交易权。该美容院以免费体验为诱饵,骗消费者进入店中,用新的收费名目强迫消费,已构成消费欺诈,该商家应全额退还消费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应予以处罚。
徐律师还提醒消费者,天上不会掉馅饼,对于商家的各种“免费体验”邀请,最好还是避而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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