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商业禁忌
人类的一切活动,大至政治文化,小至衣食住行,都离不开物质财富的生产和消费,而商贸活动则是生产与消费的桥梁。伊斯兰教是一个今世与后世兼顾,物质与精神并重的务实宗教。重视商贸经济是有其深远的历史渊源的。先知穆罕默德是阿拉伯古莱什族人,古莱什人住在麦加禁寺周围,以经营商业著称。《古兰经》中曾提到他们每年有两次长途商贸旅行活动,而且主管麦加朝圣季节的集市贸易,从中赚取利益。先知穆罕默德接受天启之前就为麦加城内富霜海底彻经营商业,逐成为一个声誉卓著、受人尊敬的商人,并享有“可信者”的美称。由于他忠厚诚实,经营有方,赢得了海底彻的爱慕与信任,与他结为夫妻。也许正是由于这样的社会背景和个人经历,后来穆罕默德根据安拉的启示,主张诚实经营、公平交易、平等竞争、适当消费,不能用欺诈、投机和损害他人的手段来谋取钱财,这是它的经商的基本原则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与此相悖的一切商业活动均为它所禁忌
1、严禁重利盘剥
《古兰经》教导说:“安拉准许买卖,禁止吃重利。”还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不要吃重复加倍的利息,你们当敬畏安拉,以便你们得救。”
《古兰经》禁止利巴的同时,规定了借债制度,告诫人们借债时定契约,并在定契约是要有证人在场。这种具体的规定,保障借方的利益,促进正当的借贷和商业活动。
2、禁止在商品中掺假、以次充好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不讲商业道德的商人为了赚钱,在商品中掺假或以次充好,欺骗顾客。据传,先知穆罕默德经常出入市场,发现商人的不轨行为及时指出,严加批评。一次,一个商贩出售谷物,口称自己的谷物如何如何好,以招来买者,先知走过去抓起一把谷物,发现其中竟有劣质品,便正告此商贩说:“出售货物,应将优劣分开,价格各异,不得以劣充好,鱼目混珠。在货物中掺假骗人者,不是我的教民。”
3、禁止囤积财富垄断市场
在商业活动中,竞争是必然的,伊斯兰教鼓励平等竞争,提倡优胜劣汰。鼓励以合理的价格推销自己的商品,加速销售取得的合理的利润。要求薄利多销,满足消费者要求,让市场活跃,利益大众。谴责那种为了暴利囤积商品,垄断市场,等待消费者急需时以高价出售的行为。
4、禁止缺斤少两
伊斯兰教认为公平竞争是善行,在买卖商品的时候,必须货真价实,合法纯净,公平秤衡,大斗小秤。《古兰经》指出:“伤哉!秤量不公的人们。当他们从别人秤量进来的时候,他们不秤足不量足。”“你们当用充足的斗和公平的秤。”
5、禁止发誓推销商品
先知穆罕默德教育经商的人们不要动辄就发誓,特别是不要发慌誓。他曾说:“发誓诅咒虽可促销货物,但却能勾消吉祥。”(《穆斯林圣训实录》)
6、禁止购买偷窃、抢夺来的东西
伊斯兰教禁止偷窃和抢夺并为之规定了严厉的刑罚。同时严禁穆斯林购买用霸占、抢劫、偷窃或其他手段取得的任何物品。如果允许购买这类东西,就是助纣为虐,为虎作伥。
7、严禁出售违禁物品
伊斯兰教禁止推销和经营教法所禁止的商品,例如猪、酒、麻醉品、雕像及教法视为非法的物品等,均属被禁止的。先知穆罕默德说:“当安拉禁止一件事物时,他也就禁止收取或授予该事物的价值。”凡是经营被禁止的商品而所获得的收入,都是非法的,作为一国的公民来说,也不能贩卖自己国家所禁止的物品,如毒品、珍奇文物、稀奇动物等,如从事这类买卖交易,无论是买者或是卖者均是违法的,与伊斯兰教义相悖的。
8、禁止经商中使用欺骗手段
伊斯兰教严禁买卖当中出现形形色色的欺骗、买的弄虚作假的行为。因为,正当的买卖能促进流通,活跃市场,而投机欺骗行为,则会扰乱市场,影响流通。所以要求在商业交往中,买卖双方以诚相待,先知穆罕默德说:“双方都说实话,说明缺点,其交易必有福。双方都说谎、隐匿毛病,其交易必倒霉。”意思是说,卖方如实说明商品的质量,不要利用买主的无知,骗人以优价卖劣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