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懒政不作为,利益相关体之间暗藏猫腻……囿于种种困境的业主们,即使拿着法律赋予的权利,想要自己当家做主的愿望仍显得苍白无力……
想要改变现状,除了需要敢于触动某些既得利益的勇气,还需要积极引导业主行使自己的权利,清除这些人为的障碍及制度与现实的悖谬,只有这样,才能让业委会成立走出困境,走上坦途。
是谁在为业委会成立设坎
西安市新修改的《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到现在已经八个多月了,这段时间在华商报30位公益律师的对接协助下,目前仅有两个小区召开了业主大会并通过了备案,有十个小区经批准成立了业主大会筹备组,不到去年到华商报报名要求成立业主大会156个小区的十分之一。
五道坎导致业主大会召开难
广东法宗律师事务所律师许瑛,是华商报发起的“用好新条例管好咱的家”公益律师之一,为六个小区提供对接服务。对于业委会成立推进缓慢的情况,她认为,从各小区成立业主大会的实践看,业主大会筹备组迟迟成立不起来,以及业主大会召开难,主要难在“五道坎”:
一、开发商不履行出资、提供场地、提交资料的法定义务,给成立业主大会设置了第一道坎,但街道办无人过问,主管部门不依法处罚;
二、街道办在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时,对业主代表的要求高于法律规定,人为提高了门槛;
三、在推选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时,街道办超越法律规定,以选举人大代表的办法来选举业主委员会人选,让业主们欲选不能;
四、在召开业主大会时,给业主们的投票选举时间规定得太少,限制投票方式,不允许设置流动票箱,法律允许使用的手机、微信、短信、邮箱投票方式不计算投票数额,造成参会人员不到双过半,会议失败。
五、不少街道办对开发商的意见,都能接受采纳;而对业主代表,一点小错就全盘否定。召开业主大会的主体不是业主,倒成了街道办和开发商、物业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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