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出现亮化工程扰民的情况
“全市在推行亮化工程时,规划局制定了全市规划方案,根据规划又编制了亮化设计导则。”该负责人说,“这是西安市亮化工程的上位法、是框架原则。各地区的方案不能超越这个框架。”
主管部门再次重申,按照规划方案和设计导则,对住宅建筑外立面亮化上不做要求。“住宅建筑市级层面已经充分考虑到了对居民的影响,所以不允许出现亮化工程扰民的情况。亮化工程应是为民服务,而不是影响市民起居生活。”该负责人说,“考虑到区域亮化整体效果,对于住宅建筑物,我们要求亮化的区域为住宅楼天地线和四棱线,对外立面其他区域不做要求。”
正考虑亮化方案
由业主代表签字
“在推进全市亮化工程时,确实存在着区县、开发区主管单位为了能够尽快完成工程,却忽视了和业主的协调沟通。这个问题我们也在考虑怎么解决。”该负责人称,“这也是不允许的。我们应当尊重民意,政府部门要维护市民权益。在实施亮化工程中要征求业主们同意。”
该负责人表示,对于这一点,由于今年亮化力度大,要求高,在实施时忽视了业主的意见。“目前暴露出的问题,我们也正在考虑制定一个可行性的方案,既听取各小区业主的意见,又不打击各区县的积极性。如方案审批材料中要有业主代表的签字等,以最大程度取得业主们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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